危險帶電部分
hazardous live part
別名:危險活線部分、hazardous live part
危險帶電部分(hazardous live part)為於特定條件下可造成有害觸電之帶電部分(IEC 61439-1 §3.7.2,源自 IEC 61140)。是帶電部分(SB-072)中具觸電危險者,以基本絕緣(SB-080)+ 障壁(SB-045)提供基本防護(SB-079)。
白話說明
危險帶電部分是「碰到會造成有害觸電的帶電部分」——不是所有帶電部分都危險(有效接地的中性線就不危險),而是那些電壓高到能傷人的。要靠基本絕緣、障壁等提供防護。
完整定義
於特定條件下可造成有害觸電之帶電部分。
標準原文 (Original Text)
live part which,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, can give a harmful electric shock [SOURCE: IEC 61140:2016, 3.5, modified - Note 1 to entry was deleted.]
危險帶電部分為可造成有害觸電之帶電部分(定義源自 IEC 61140),是帶電部分(live part, SB-072)中具觸電危險者。 防護對象:危險帶電部分以基本絕緣(basic insulation, SB-080)+ 障壁(barrier, SB-045)等提供基本防護(basic protection, SB-079)。
生活比喻
像插座裡的火線接點——碰到會電到人,屬危險帶電部分;而接地良好的金屬外殼雖也是導體,碰到不會電人,就不算危險帶電部分。
為何重要
危險帶電部分於工程之意義:(1) 防護核心對象:危險帶電部分(SB-073)是帶電部分(SB-072)中具觸電危險者,為基本防護(SB-079)之核心保護對象;(2) 防護手段:以基本絕緣(SB-080)、障壁(SB-045)、外殼防止人員觸及;(3) 危險性判定:取決於電壓、接地狀態(有效接地之帶電部分可能非危險);(4) 絕緣分類基礎:基本絕緣即「危險帶電部分之絕緣」(SB-080 定義引用本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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